按揭車收抵押費有相關法律規定嗎?
按揭車收取抵押費在符合法律規定與合同約定的前提下是合法的,但需區分具體費用類型與收取場景。根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交通運輸工具屬于可抵押財產范疇,車輛辦理抵押登記時,車管部門收取的抵押登記費是基于所有權變更產生的法定費用,該費用具有明確法律依據,且需支付給車管部門。不過,若涉及異地抵押費、擔保費或服務費等其他費用,則需結合具體情況判斷合法性:若費用在購車或貸款合同中明確約定、消費者知情同意且標準合理,通常合法;若存在未告知擅自收取、費用無依據或超出法定范圍等情況,則屬于違規收費,消費者可通過協商、投訴或訴訟等方式維權。
在實際操作中,不同費用的性質與收取規則存在差異。抵押登記費作為法定費用,其收取主體為車管部門,收費標準通常與車輛價值無直接關聯,而是依據當地車管所的統一規定執行,消費者可通過車管所官方渠道查詢具體收費明細。而異地抵押費的合法性判斷核心在于“事前約定”,例如消費者在A城市購車并在B城市辦理抵押登記,若經銷商在購車前已明確告知異地抵押的流程及費用,且雙方在合同中以書面形式確認,同時費用未超出當地同類服務的合理區間,則該收費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反之,若經銷商在消費者提車后突然提出收取異地抵押費,且無法提供合同依據或合理說明,則屬于典型的違規行為。
擔保費的收取則需結合擔保服務的實際提供情況。若消費者選擇通過擔保公司辦理貸款,擔保公司為承擔貸款風險提供擔保服務,此時收取的擔保費需符合“自愿、合理”原則:一方面,消費者需自主選擇擔保服務,而非被強制要求;另一方面,擔保費的比例應在市場合理范圍內,且不得與貸款利息疊加后超出法定利率上限。需要注意的是,若消費者直接通過銀行辦理按揭貸款,銀行作為貸款發放主體,不得額外收取擔保費,此類費用既無合同依據,也不符合銀行監管要求。
此外,部分消費者可能遇到的“服務費”需警惕。根據相關規定,銀行辦理汽車抵押貸款時,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務費,包括所謂的“GPS安裝費”“手續代辦費”等。若銀行或經銷商以“辦理貸款必須安裝GPS”為由強制收費,或在貸款合同外額外收取服務費,消費者可保留相關證據(如收費收據、溝通錄音等),向銀保監會或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在面對各類費用時,應始終保持“合同意識”與“證據意識”。購車前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明確各項費用的名稱、金額、收取主體及依據;繳費時要求對方開具正規發票,并注明費用用途;若發現違規收費,及時通過合法途徑維權,既能保護自身權益,也能推動汽車消費市場的規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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