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E車牌的車輛可以遷入廣東省外嗎?
粵E車牌的車輛可以遷入廣東省外。根據公安部“放管服”改革舉措及廣東省相關政策,自2019年起佛山已納入車輛轉籍異地可辦試點,2021年全省推行二手車交易轉移登記“跨省通辦”,且當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轉籍檔案電子化業務已覆蓋全國200個城市、廣東省21地市全納入,粵E車輛(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等符合條件車型)可直接到遷入地申請轉籍或轉移登記,無需往返遷出地提取檔案、多次查驗車輛,通過交管12123App或線下遷入地車管所即可辦理,流程更便捷高效。
對于二手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這類常見車型,若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位于廣東省外,可直接在遷入地完成交易并申請轉移登記。整個流程無需返回佛山車管所交驗車輛,二手車檔案資料通過電子化網上轉遞,省去了紙質檔案提取與寄送的繁瑣步驟。具體操作時,需先在遷入地過戶大廳領取《舊機動車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如實填寫車輛及個人信息;隨后將車輛開到遷入地的過戶驗車處,工作人員會進行檢查、拓號、拆牌和照相,繳納拓號費后領取車輛照片并貼于檢查記錄表;接著通過取號機取號,排隊繳納過戶費,再提交《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現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機動車所有權轉移證明、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等材料辦理轉移受理;最后在遷入地車管所完成車輛上牌手續即可。
對于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包含營轉非、出租轉非、預約出租轉非)的轉籍變更遷出業務,由于佛山已納入全國200個電子化轉籍試點城市,車主可直接前往遷入地車管所申請辦理,無需再到佛山車管所提取紙質檔案、查驗車輛。這一政策將原本需要在遷出地和遷入地各進行一次的車輛查驗,簡化為僅在遷入地進行一次,實現了兩次業務合并辦理,大幅節約了辦事時間。車主還可通過交管12123App在線申請,按照提示上傳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等資料,足不出戶即可完成部分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業務類型所需材料略有差異,車主在辦理前可通過遷入地車管所官方渠道或交管12123App查詢詳細清單,確保材料齊全。無論是轉移登記還是轉籍變更遷出,相關政策均嚴格遵循公安部及廣東省的官方規定,通過電子化手段和流程優化,為粵E車牌車輛跨省流動提供了堅實的政策支持與便捷的辦理途徑。
綜上,粵E車牌車輛遷入省外的可行性已得到充分政策保障,從試點推行到全省覆蓋再到全國電子化轉籍,辦理流程持續簡化、效率不斷提升。車主只需根據車輛類型和業務需求,選擇對應的辦理方式,即可順利完成跨省遷入手續,無需再受地域限制帶來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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