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2021 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截止時間是什么
2021 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截止時間有所不同。
對于除私人購買、工作專用車輛、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使用車輛外的其他新能源汽車,累計里程需達到 2 萬公里,截止日期為 2021 年 10 月 31 日。
補貼申報后,省級新能源促進部門將與其他相關部門進行財務審查、數據審查和重點抽查,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純電動新能源汽車購置稅補貼截止時間為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享受購置稅減半,2022 年 1 月 1 日起需繳納全額車輛購置稅。
插電式混合動力新能源汽車購置稅補貼截止時間也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情況相同。
廣州市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延長至 2021 年 12 月底,相應車輛注冊登記日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補貼申請日期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
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自 2010 年開始實施以來多次調整和延期,最新的國家層面補貼政策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結束。但部分地方仍有可能繼續執行地方補貼政策,具體看各地方的政策執行情況。
2023 年 3 月 31 日之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若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上牌,仍可享受國家補貼政策。
新能源積分制度鼓勵企業生產更多新能源汽車,并提高車輛的能效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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