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在汽車以舊換新方面的政策如何?
哈爾濱在汽車以舊換新方面有以下政策:
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時間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時,補貼申請時間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時。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不予辦理補貼。
補貼范圍方面,政策實施期間的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的,給予補貼。單位用車、商用車不在補貼范圍內。乘用車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客車。
補貼標準上,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的,補貼 1.5 萬元。
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方面,個人消費者置換新購車輛為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1.8 萬元;置換新購車輛為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3 萬元。
操作流程上,擬申請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和新車的相關證件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向補貼受理地提交補貼申請。相關證件應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補貼審核和發放由商務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同財政、公安、工信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溫馨提示:申請人提交的信息應真實完整,銀行卡信息要準確核對,為申請人本人境內商業銀行發行的銀聯借記卡。受理地受理退回或審核退回時,補貼申請所有信息均可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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