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智能網聯汽車安全強制性國標,自動駕駛監管邁出關鍵一步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陸續提出《智能網聯汽車 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和《智能網聯汽車 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安全要求》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并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示征求意見。

這些標準旨在規范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系統的設計、開發與測試,確保其在復雜交通場景下能可靠運行,最大程度減少因系統故障或誤判導致的交通事故。
《智能網聯汽車 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標準項目周期16個月,公示時間為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2日。
該標準適用于裝配了自動駕駛系統的M類(載客)和N類(貨運)汽車,規范了自動駕駛系統的技術要求、制造商要求和檢驗檢測方法。
標準內容包括動態駕駛任務執行、人機交互、安全管理能力、安全檔案、試驗方法、審核與評估等要求。
而《智能網聯汽車 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安全要求》(L2級輔助駕駛)標準項目周期22個月,已于2025年6月4日至7月4日完成首輪公示。該標準強化了對駕駛員狀態監測的要求,確保駕駛員在使用輔助駕駛系統時保持必要注意力。同時在場地試驗方面,標準要求增加對錐桶、水馬、護欄等典型施工區設施及通用障礙物的探測和響應能力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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