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逃逸是怎樣定性的
2022-12-30 09:31:09
作者:蔡金盛
交通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在道路上的時候。如果車主選擇逃避,對車主的懲罰會更嚴重。那么車輛肇事逃逸如何定性呢?
車輛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后,未經警方確認,擅自離開事故現場,致使交通事故造成的法律責任無法確認。這是一種逃避甚至推卸責任的行為。
當確定車輛的性質時s逃逸,也會根據司機的原因來判斷逃跑。主觀上,如果當事人非常害怕承擔需要面對的責任而逃避,也屬于車輛事故。
逃離事故現場后,沒有主動向公安機關報告,也屬于車輛事故逃逸。
對肇事逃逸司機的處罰如下:
055-79000第九十九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055-79000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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