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中通常有哪些內容?
2024-11-26 13:15:13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 受害人基本情況:這是鑒定的基礎信息。
2. 傷殘級別鑒定:鑒定傷者精神、生理功能、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對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的影響,分為一到十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
3. 后續治療費鑒定:如傷者需要后續治療或康復,對所需費用進行鑒定。
4. 護理級別鑒定:針對受傷嚴重、需要長期護理的傷者,如一、二、三、四級傷殘,確定護理級別。
5. 誤工損失日鑒定:確定傷者受傷后經過診斷、治療達到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治愈或體征固定所需的時間,以此計算誤工費。
在進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申請流程:到處理交通事故的部門遞傷殘鑒定申請書,獲取相關法律文書,然后到指定的司法鑒定機構做鑒定。
2. 攜帶材料: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 CT 及 X 片和診斷報告、從治療醫院借閱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要在申請書中說明。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評定費用。
3. 法律依據:遵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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