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才算事故車
2025-02-02 01:59:47
作者:整理于互聯網
事故車是指非自然損耗的事故致使車輛傷損,機械性能與經濟價值下降的車。
簡單講,不能直接替換的部件受損就算事故車,能替換拆卸的部件受損不算。
以下情況算事故車:一是經過撞擊,損傷到發動機艙和駕駛艙的車。二是車身翼子板撞擊損傷超其三分之一。三是縱梁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四是減振器座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五是汽車 ABC 柱有明顯焊接、切割、整形。六是因撞擊致安全氣囊彈出。七是其它不可拆卸部分有嚴重焊接、切割、整形、變形。八是車身經水浸泡超車身二分之一,或積水進駕駛艙。九是車身經火焚燒超 0.5 平方米,修復仍有隱患。
像普通小事故,比如更換前保險杠、大燈、前翼子板等能更換的零件,不算重大事故車。泡水車,若駕駛艙進水或車身泡水超二分之一算事故車,沒達這標準叫涉水車。火燒車是被火焚燒超 0.5 平方米的車。后葉子板損傷盡量修復,因其不可拆卸,更換要切割 C 柱。
識別事故車方法有外觀鑒別、車燈鑒別、查保險、看內飾。總之,判斷事故車要綜合多方面,仔細甄別,確保購車安全。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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