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報道,說“現在制定的‘闖黃燈扣分是違法行為’ 媒體認為,交管部門將黃燈作用歸于紅燈,不僅技術上難以做到,且明顯違法。部分律師也認 詳細>>
今天不小心闖了一個。。。 詳細>>
昨日,市交管局事故處副處長陳建華介紹說,黃燈是一種過渡信號燈,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駕駛員信號即將變換。按照規(guī)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 詳細>>
2010年,浙江省海鹽縣有人因闖黃燈被罰,把交警部門告上法庭,成為全國首例“闖黃燈”行政訴訟案。近日,嘉興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上訴人 詳細>>
內地首例“闖黃燈”行政訴訟案終審:闖黃燈系違法2012年04月07日 12:59來源:正義網字號:T|T14275人參與571條評論打印轉發(fā) 詳細>>
交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馬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三十八條第二款為理由處罰的,原文如下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這個黃燈亮時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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