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駕車一次記12分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營運機動車的; 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被處以拘留處罰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被處以拘留處罰的; 違反交通管理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被處以拘留處罰的。 高速路倒車一次記4分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4分: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營運機動車的; 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其間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15分鐘;在24小時內駕駛機動車累計超過8小時; 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在高速公路上試車和學習駕駛機動車;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的。 開車打手機一次記2分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2分: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駕車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在高速公路上客車乘車人站立,貨運機動車車廂、二輪摩托車載人的;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在高速公路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行駛; 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違反管制措施的; 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 違反道路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的; 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 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駕駛機動車時吸煙、飲食、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手持翻看閱讀資料、觀看電視或者駕駛時穿拖鞋的; 駕駛機動車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逆向行駛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未被處以拘留處罰的; 違反交通管理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未被處以拘留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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