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行車時,需要打開近光燈,用于近距離照明。設計要求是照射范圍大(160度),照射距離短,濃度不可調節。近光燈的照射距離約為30至40米。夜間以每小時55公里的速度行駛時,發現情況立即踩剎車,停車距離正好30米。也就是說,當在近光的照射范圍內發現情況并且車輛立即停止時,車輛和物體之間沒有間隙。當然,這是在車況、路況、駕駛員反應良好的情況下。如果高于這個速度,車況、路況差,駕駛員疲勞反應時間長,結果可想而知。所以晚上開車的速度一定要控制。在平坦、寬闊、視線良好的道路上使用遠光燈時,車速可適當加快,會車遇到路面不平或轉彎、橋梁或窄路、交叉路口等復雜情況時,車速應減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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