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管局系統中,車輛必須有地址,地址是唯一的;其次,行車本上一定要有車主的名字,這也是交管局做的,獨一無二。作為財產,汽車可以合法共享,但只能在產權方面。原則上只要是合法夫妻,不管車寫誰的名字,都是你們倆的共同財產。所以,你能做的只是通過公證來做單純財產方面的產權認定。但是,行駛證并非完全的財產證明,也是一種法律責任界定。也就是說,當車輛出現問題的時候,如:事故、逃逸、查詢等,是只可以有一個唯一對應對象的,那個人就是行駛證上的名字主人。所以,在行駛證上只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不是為了分清產權,同時也是為了便于車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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