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換發后,原駕駛證不得再使用。以下是詳細介紹:1。拿駕照原件上路的后果。機動車駕駛人違反規定繼續使用原機動車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同時,攜帶駕駛證原件上路將被視為未攜帶駕駛證,將受到相應的處罰。2.原駕駛證的處理。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號令第123條規定,原駕駛證遺失,補發后又取回原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將原駕駛證交車管所或者自行銷毀,不能同時使用。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