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是路考。我們要在路上練習開車。汽車練習時發生意外怎么辦?讓我們看看如何處理這種事情。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應當在教練員的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不準坐教練車。學生在學習駕駛過程中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練應當承擔責任。”學習如何處理車禍。首先明確這個事件的性質,學生操作失誤是否造成交通事故。第二,查看與駕校的合同。有合同的,按合同約定的法律條款解決。如果沒有書面合同,只有口頭或者其他形式的合同,并且在策劃之前就需要確定合同的內容,甚至根本沒有任何一種合同,那么就非常困難。以上是學生駕駛事故的處理方法。請參考。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情,我不知道該怎么辦。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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