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見習駕駛人能否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車輛沒有具體規定,但公安部交管局在給江蘇省公安交警總隊的《關于實習期間駕駛人能否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車輛的復函》中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取消《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實習駕駛證》,并在第七條中規定第一證第一年為實習期。駕駛證制度改革不僅減少了證件種類,還取消了持證人持實習證換證的環節,保留了駕駛實習制度。實習期間,駕駛員為實習駕駛員,持有駕駛證,應遵守《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車輛。" 所以,根據以上規定,實習駕駛員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車輛,也就是說你一年之內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車輛,否則就是一種違章行為,就是從安全上講,對于新拿駕駛證的人來說,還是達到一定駕駛熟練程度后,再上高速公路才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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