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被扣,一個周期內可以恢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國駕駛證以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也就是說,從第一次領取駕駛證之日起算,一年后才能清零。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不滿12分,罰款已經繳納,記分將清零;雖然分數未達到12分,但仍有罰款未交,分數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以下是駕駛技能考試的具體規定: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計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管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10日內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2.考試類型: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參加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3.實習期結束記12分:考試科目合格后清零,實習期內記12分(甲、乙類準駕車型實習期延長期間再記6分),取消實習期準駕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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