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指標保存6個月。以下是報廢車輛介紹:1。簡介:報廢車是指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損壞嚴重或技術狀況不佳,無法修復,且燃料消耗量超過國家標準50%,按照政府規定強制報廢的車輛。2.條款: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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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近日聯合發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號,經2012年8月24日商務部第68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小型和微型出租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車使用12年。出租小客車15年。3.辦理程序:登記受理后申請,對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發放《汽車報廢通知書》。未達到報廢年齡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檢測崗確認符合汽車報廢標準后,發放《汽車報廢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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