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你必須攜帶駕照。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對于沒有隨身攜帶駕駛證的人的處理方式是:無論司機是否違法,都不允許司機再次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并告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下面介紹一下駕照的內容:1。含義: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在學習和掌握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能后,經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給合法的準駕車型證書。所以開車上路一定要隨身攜帶駕駛證。2.作用:對于已經具備安全駕駛技能可以在道路上駕駛車輛的人來說,這個準駕車型證書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照是一種“準駕車型證”。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