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試有三個扣分標準,扣5分,扣10分,扣100分。以下是不同扣除標準下的不同扣除規則。扣100分:(1)停車前,不用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右側的交通情況。(2)審查員在發出靠邊停車指示后未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3)停車后,車身超出道路右側邊緣線或人行道邊緣。(4)停車后,在車內開門前,不要側著頭觀察后方和左側的交通情況。(5)下車后不要關門。2.扣10分:(1)停車后,車身與道路右側邊緣線或人行道邊緣距離大于30cm。(2)駐車后,駐車制動未拉緊。(3)在拉緊駐車制動器之前,松開行車制動器踏板。3.扣5分:下車前不關發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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