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保險條款中沒有逃逸免賠的規定。所以,還是可以交強險的。強制保險規定:1。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發生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護理費、康復費、被撫養人的交通費、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以及被保險人根據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2.只要有責任(次要責任、共同責任、主要責任、全部責任),強制三重責任險中的賠償金額是一樣的,因為強制三重責任險只分責任和無責任。強制三重責任險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11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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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醫療費用1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3.強制三重責任保險之外的部分,由您和對方按各自的責任比例承擔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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