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全損不屬于車輛報廢:1。是指車輛、貨物、貨運等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尚未達到實際全損狀態或程度的保險事故;2.被保險人因承保風險而喪失車輛和貨物的所有權。根據具體情況,被保險人追回車輛和貨物的可能性不大,或者追回車輛和貨物的費用超過追回的車輛和貨物的價值;3.如果車輛受損,那么在危險發生后,修理車輛損壞的費用超過了修理車輛的價值。估算修理費時,不扣除其他方應支付修理費的共同車輛損失份額;車輛修復的,計算后期救助費用,分攤共同車輛損失;4.對于損壞的貨物,修復損壞的貨物和更新貨物到目的地的費用超過了貨物到達目的地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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