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組成一般是由發動機、底盤、車身和電氣設備等四個基本部分組成。汽車組成具體如下:發動機:這是一個汽車動力裝置。目前大多數汽車采用的是網狀復合活塞內燃機,一般由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供油系統、冷卻系統、潤滑系統、點火系統和起動系統組成。底盤:汽車底盤是汽車裝配和行駛的基礎,其作用是接受發動機的動力,將發動機的轉動轉化為水平運動,并根據駕駛員的操縱保證汽車的正常運行。底盤由四部分組成:傳動系統、行駛系統、轉向系統和制動系統。正文:車體是駕駛員的工作場所,也是裝載乘客和貨物的地方。車體應當為駕駛員提供便利的操作條件,為乘客提供舒適安全的環境或者保證貨物完好無損。電氣設備:汽車電氣設備是用于汽車發動機起動、點火、照明、燈光信號和儀表等監控裝置。汽車電氣系統電壓為12V或24V,負極接地。汽車電氣設備包括電源系統、起動系統、點火系統、照明裝置、信號裝置、儀表和各種電子裝置。電子設備包括發動機控制系統、變速器控制系統、防抱死制動系統、安全氣囊等。這些裝置大大提高了汽車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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