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學校路口時的最高時速是30公里。在學校區域的所有入口設置“30”的限速標志,即學校區域的限速值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強制性標準規定,學校區域內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應當與其他交通安全和管理設施相協調。在學校區域起點前、兒童經常出入的場所前、直接通往學校門口的路口前,應設置相應的兒童和行人警示標志。學校區域內可以設置禁止鳴笛標志,禁止鳴笛的時間和范圍可以通過輔助標志說明。學校區域是指幼兒園、小學、中學校門上下游各150米半徑范圍內的道路。學校區域內限速不超過30公里/小時,學校內區域限速和警示標志的尺寸應適當放大。學校路口、出入口前,容易被臨時停車遮擋,設置規定的網格線為宜。學校門前一定范圍內應設置禁止停車標志或長期停車標志。限速標志前的適當位置應設置兒童或行人警告標志。根據需要,在進入限速路段或者限速區域前,可以采取減速坡、行駛道路減寬等措施,同時應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和標線。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