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車即由于經濟債務糾紛等原因被法院禁止辦理注冊、變更、轉移、抵押的車輛。《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規定法院查封車不能上路行駛,所以開查封車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只是不能挪作它用。車輛只是被查封了車輛檔案,沒有實際扣押是可以使用的。但如果已經做了實際扣押,駕駛查封車就屬于非法處置或者盜搶法院查封財產罪。12123查封狀態解封:交管12123顯示車輛處于查封狀態,這說明車主因經濟債務糾紛等原因,以至于被法院查封機動車。此時車主可以到車管所了解情況,如果確實存在經濟債務糾紛,被別人到法院起訴,應積極履行判決或者提供擔保。履行完畢,即可到法院申請解封,持法院下達的解除裁決書到車管所解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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