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部門將會在3至15天內發短信通知違章車主有關扣分罰款的信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的規定:“自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收集違法行為記錄資料之日起的10日內,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記錄內容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后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作為違法行為的證據。”其次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的規定,在上傳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后的3天內,應當以短信、郵件等方式通知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闖紅燈扣分標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第三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一次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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