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15年以后一年檢驗2次。不按規(guī)定年檢的后果:定期檢驗不合格的車輛,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修復,逾期仍然不合格,車輛管理機關有權收繳不合格車輛的號牌和行駛證,車輛將不能在道路上行駛,也不可以轉籍;因故不能參加定期審驗的車輛,應事先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延期;駐外汽車可委托所在地車輛管理機關代檢,檢驗后將結果通知原籍車輛管理機關;無故不參加定期檢驗的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行駛。年檢的時間要求: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免檢,超過6年每年檢一次,超過15年,每6個月檢驗1次;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每6個月檢驗1次;進口車輛跟其他車型一樣,在任意檢測場所都可以定期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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