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對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進行責任認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公安機關出具的調查結論確定主要負責人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對被侵權人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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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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