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從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內,記分未達到12分并且已將所有的罰款交清的,記分系統會在下一年開始重新計算時間,與此同時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的分數值清零。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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