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流程:在受害人住院治療終結之后,準備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傷情鑒定申請書、住院治療的過程記錄以及個人身份證明等材料;到自行委托或者由交管部門進行鑒定;鑒定人根據提供的材料進行鑒定,在三十日內出具傷殘鑒定書。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第五十條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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