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預約沒有次數限制,但是如果惡意預約,然后又取消考試,車管所有權終止考試資格。但是三次是系統設定的取消次數上限,超過這個上限,那么系統就會鎖住,無法執行取消功能,需要到車管所現場取消。所以一般當第三次取消完科目一之后,提交了預約申請或已經預約
成功的話就必須去考,否則就需要考生到車管所現場取消。 科目一考試沒有預約次數的限制,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后預約。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度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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