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在誰的名下很重要。車子在誰的名下,就代表車子是誰的, 買車之后會有很多的手續,像是車船稅,保險,驗車等等,那么在這個時候就需要我們的買車者本人出示相關的有效證件了,特別是發生事故之后也必須由車主本人去處理,但是這個車子在期間借給了別人,別人開車撞了人,那么駕駛證上的這個人也是需要負相關責任的。 買車和買房是不同的車子,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寫上誰的名字就代表車是誰的。雖然其他人也有對汽車的使用權,不過在發生事故的時候,寫了誰的名字誰就應該負起責任。 在結婚前購買的車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原則上就是誰的個人財產。如果是結婚后購買的,車子登記在夫妻任意一人名下,該車子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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