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注銷和報廢的區別是,報廢針對的是車輛,而注銷針對的是機動車的登記信息,報廢概念針對的是車輛,而注銷概念針對的是登記注冊的機動車信息,包括號牌。 車輛號牌屬于公共資源,你未辦理車輛注銷登記,相當于你一直占用著一項公共資源,造成了公共資源浪費。 我國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 所謂機動車注銷全稱是機動車注銷登記: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其所有人應當及時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1)機動車滅失的;(2)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3)因質量問題退車的。 車輛被注銷并不等同車輛被報廢。車輛存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的,應當依法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對于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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