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使用超過有效期限的駕駛證一年內上路駕駛車輛的行為,一經被發現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對駕駛員處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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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的罰款。 不過在超過有效期一年內,駕駛員依然可以到交管部門進行駕駛證的換證工作,在換證時對逾期不參加審驗的行為,處以200以上500以下的罰款。而超過有效期一年不足三年未換證的,此時駕駛證處于注銷可恢復狀態,駕駛員需到車管所參加法規考試才可進行換證,而這段時間如果駕車上路則會被認定為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也不會進行理賠。超過有效期三年未換證的,駕駛證則會被注銷,駕駛員需要重新考取駕駛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證明。憑證:(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總結:由于駕駛證的有效期限跨度比較長,忽略期滿換證這種事兒總是時有發生,為各位駕駛員提個醒,看看自己的駕駛證是否是在有效期限內正常使用,以免現在的小疏忽給以后帶來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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