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樓主關注的“慢車道是非機動車道嗎?”以下是我個人的見解:
慢車道不是非機動車道:
1、在道路同方向劃有二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
2、在同方向劃有三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且無其他標志標線時,可用認定為左側第一條車道為快速車道,其他車道為慢速車道;
3、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
4、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志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
5、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
超越(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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