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被扣12分的,有以下處理:
1.實習期內駕駛證分數達到12分的,駕駛證作廢,重新學習,重新考試。
2.實習期后扣12分的話,需要學習培訓7天,考的是科目一。
3.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的,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七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科目一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清零記分,交回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絕參加學習或者參加考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宣布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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