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可以查看車輛的車牌號、車型、車主、住址、使用性質、品牌型號、車輛識別代碼、發動機號、登記日期、發證日期等文字信息。還有文件號、批準裝載號、總質量、整備質量、批準裝載質量、外形尺寸、準牽引總質量、備注、檢驗記錄等書面信息。
臨時通行許可: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路行駛。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許可證。
懸掛號牌,帶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標志和保險標志,并隨身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違反規定: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罰款,扣1分,扣留車輛。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沒收,依法扣留,并處2000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機動車行駛證是允許機動車在中國境內道路行駛的法律憑證。機動車駕駛證是我國法律法規認可的重要證件,發揮著重要作用。機動車駕駛人必須高度重視,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