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能坐在拖車上。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1條,牽引故障機動車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或者牽引。
2.被牽引機動車的寬度不得大于被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3.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的距離應大于4m小于10m。
4、制動失靈的拖拉機,應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
5.牽引車和被牽引車輛都應打開危險警告閃光燈。起重機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準牽引車輛。或者轉向燈、信號裝置失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由專用清障車牽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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