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不年檢不會自動注銷,但機動車連續三次不年檢會強制報廢。摩托車在使用期內不注銷是沒有影響的,但是符合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摩托車按規定注銷是違法的。未處理違法行為的駕駛人,期滿參加換發駕駛證的,不予通過審驗,需要辦理報廢摩托車注銷登記的,方可參加審驗。不參加年檢或無故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上路行駛,也不準變更登記。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規定,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照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使用年限;
(二)經修理調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車輛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達不到在用機動車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的;
(四)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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