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15號掛機,25號無法預約,需要等到2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表示第三科不及格需要10天才能再次預約。這10天的時間是從考試失敗后的第二天,也就是考試失敗后的第11天開始計算的。以15號為例。16號是不及格的第一天,所以26號是第11天,26號可以再預約第三科考試。
10天后可以預約,不代表10天后就可以預約考試。由于科目三考場少,考試時間長,所以通常預約科目三的人比較多。從實際情況來看,科目三的預約會根據本地考生人數和考場容量來安排。一是先安排報名,三年有效期即將到期的同學也優先考慮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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