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車能正常跑20年,60萬公里。非營運車輛,車輛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需要每半年到車管所進行年審;同時也有關于
里程(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的規定,規定汽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就強制報廢。
在用車過程中,零件會隨著用車頻率逐漸老化;性能會隨著時間逐漸降低。而且從駕齡第15年開始,每年要進行兩次年檢;從21年前開始,年檢甚至增加到了4次。如果汽車因零部件老化、性能下降等原因未能通過年檢,汽車也需要報廢。對已上牌的車輛,不達標的將引導報廢或強制報廢。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的第7條:
經維修、調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車輛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的;經維修、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在用機動車國家標準要求的;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具有一定使用壽命和里程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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