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考試科目四可以異地考。申請人因工作、學習等原因變更居住地的。考完一些科目,可以申請換地方繼續考一次的資格,但是不能再換回來。此后,將在最后確認的居住地進行考試和取得執照。
2019年6月起,公安部在“全國統考”的基礎上,實施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考試。也就是說,在家鄉報考駕校,并通過了部分考試,因工作、學習等個人原因需要變更居住地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址參加駕考。報考異地考試的注意事項如下:1。報考異地考試4、憑身份證到現居住地車管所辦理變更考試地點手續,無需返回原考試地點,也無需提交居住證、暫住證等其他證明;2.只有一次改變考試地點的機會。變更后,其余科目考試和證書需要在變更后的城市完成;3.考試地點變更后,已通過的科目考試成績仍然有效。考生可預約在現居住地參加其余科目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后,即可在現居住地城市領取駕駛證;4.如果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還沒考,一般情況下,你轉到外地需要打電話給駕校,因為現在有課時。如果沒有達到規定的課時,就不能預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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