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可以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左轉標志、標線的地方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車輛調頭時,如果有專用調頭信號燈,需要在專用調頭信號燈為綠色時調頭;沒有掉頭信號燈但有左轉箭頭燈時,應在左轉箭頭燈為綠色時掉頭;如果只有全屏燈,在全屏燈為綠色時掉頭。
1.機動車信號燈:
機動車信號燈由綠燈、黃燈和紅燈組成。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已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2.車道信號燈:
車道的信號燈由綠色箭頭燈和紅色叉燈或紅色箭頭燈組成。綠色箭頭燈亮時,允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當紅色叉燈或紅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車輛禁止通行。
3、人行橫道信號燈:
人行橫道信號燈由綠燈和紅燈組成。綠燈亮時,允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或留在道路中心線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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