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機動車號牌補發:
第一,車牌丟失后記得先報警,然后去轄區派出所立案。防止車牌被不法分子用作套牌,把違規歸咎于車主。
二。重新頒發牌照所需的信息:
1、車輛行駛證、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在車管所領取)。
4.單位車輛車牌被盜的,還應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
5.委托人辦理時,還必須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并與機動車所有人在《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上簽字。
車輛牌照補辦流程: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提交資料(車輛行駛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繳費領取臨時牌照(選擇郵寄回家或自行領取)。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注冊地車管所申請補領或者換發。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
車管所應當對提交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收回未丟失、遺失、損毀的號牌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在更換和更新號牌期間,應當發放有效期不超過十五天的臨時行駛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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