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過戶牌照的辦理方式是持車主身份證原件及交易發票復印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原件到運管所辦理轉出手續,再重新申請。
流程如下:
1.經營者要求車輛注冊過戶:向原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車輛過戶、轉籍申請表》。
2.登記車管檔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申請后,向經營者發放車輛登記轉移證明,收回車輛的《道路運輸證》,并將車輛變更情況登記在車管檔案中。
3.車輛管理檔案轉移:車輛注冊地和轉移地屬于不同轄區的,由原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車輛管理檔案轉移到車輛轉移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4.重新申請:車輛登記過戶后,擬繼續從事道路運輸業務。車輛新所有人應當持貨運車輛登記證明、轉移證明、車輛檔案向轉移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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