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不需要開啟汽車報警閃光燈
危險指示燈是在汽車發生重大故障或者發生緊急情況時用來提示其他車輛和行人,表示方法包括汽車前面、后面、左邊、右邊的轉向燈同時閃爍。
危險信號燈通過獨立的開關控制,通常和汽車的轉向信號燈共用一個閃光器。
當危險信號燈開關打開后,汽車兩側的轉向燈電路會同時接通電源,前后左右的轉向燈以及儀表盤上的轉向指示燈同時閃爍,在點火開關關閉后也可以使用,因為危險信號燈的開關將燈光的閃光器和蓄電池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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