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發生死亡事故再次申請駕駛證應該怎樣做
三年內有駕駛經歷的駕駛人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交通事故并負主要責任的,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查車管所考試發證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結果。三年內發生一至二名駕駛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駕駛人負主要責任的,由直轄市、設區的市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同級公安機關組織責任調查。
直轄市、設區的市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同級公安機關發現駕駛培訓機構及其教練員縮短培訓學時、減少培訓項目、賄賂考官、以承諾考試合格為名向學員索取財物、參與非法辦理駕駛證或者考試作弊的,應當向培訓主管部門通報并予以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