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車主被運管抓罰款有劃分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八十二條的規定依照相關規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車輛運營證,也未取得駕駛員客運資格證,其營運行為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構成違法;
2、網絡預約出租車是傳統的出租汽車行業與“互聯網+”相融合的新的商(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業模式,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行為是司機個體與網約車平臺共同實施的行為;
3、“滴滴打車”平臺是運輸服務的提供者,應該承擔承運人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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