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公司汽車的管理工作;2、制定和完善車輛管理辦法,監督管理下屬單位車輛管理辦法的實行具體情況;3、負責組織、監督各級單位開展每年度的汽車保險、養路費等汽車相應成本費用的處理工作;4、負責汽車保險、養路費等手續的具體處理工作;5、負責組織各級單位處理事故后公司汽車、人員、貨物保險理賠事宜。
另外,有些公司或機構有大量的汽車時,對于自個司機的操作也要規范,如不規范操作,可能會增加汽車的磨損或維修維修,以及交通法規的遵守;此時,就要加入懲罰制度。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制度的作用,充分發揮汽車的效用。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