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轉入地的辦理程序如下:1)憑車管所蓋章的檔案在本市辦理車牌、行駛證。需要注意幾個問題:一定要有原車包裝檔案。必須有交易發票。當地車輛準入政策(新舊車輛相同)。比如
北京規定,從2006年12月1日起,沒有OBD的車輛不能進家門。因此,沒有OBD的車輛不要進京。出租的出租車或車輛。一般情況下,不會轉移更多的地區。在途手續一般包括:1。調查可疑車輛。關鍵是檢查發動機和車架號是否被人鑿過,與原始檔案一致,盜搶機動車等。2.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當提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邊(出)境領(銷)牌通知書》、轉入人(單位)身份證明和海關監管出具的車輛相關證明;3.回收舊車牌照,發放臨時牌照;4.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可以通過郵件接收機動車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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