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車行駛時,要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是因為什么
跟車行駛時,要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是因為預防剎車時造成追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交管部門有關人士對“足以采取措施”的解釋是:“足以”是指同一車道的后車與前車必須保持足夠的行車間距。當機動車時速為60公里時,行車間距應為60米以上;時速為80公里時,行車間距為80米以上,以此類推。如遇雨天、霧天或路面有水、結冰時,應延長行車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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